同等学历申请硕士(免试入学)

同等学历政策法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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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 管理工作信息平台工作流程

发布时间:2012-12-21 19:51:36

  1. 学位授予单位发布接受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学科专业 信息 有关学位授予单位,通过信息平台向社会发布本单位接受同等 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学科专业信息,以及培养方案、课程考试 成绩有效期、全国统考成绩有效期等信息。 

  2. 申请人员通过信息平台提出申请,提交个人基本信息及电 子照片。 

  3. 信息确认 申请人员在学位授予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到拟申请的学位授予 单位进行现场确认:提交规定的书面材料(原件),采集图像与指 纹信息,签署《诚信承诺书》等,接受资格审查。 

  4. 资格审查 学位授予单位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,并将资格审核结果录 入信息平台。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自动进入在册申请人信息库。 

  5. 课程考试成绩管理 学位授予单位组织本单位在册申请人的课程考试,并将成绩录 入(导入)信息平台,供申请人查阅。 

  6. 全国统考考务管理 

  ①在册申请人通过信息平台报名参加全国统考,选择考试科目 和考试地点,并在线支付考试报名费。 

  ②组考部门通过信息平台分配考场,编制准考证,组织考试。

  ③在册申请人通过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,参加考试。 申请人应考入场时,将进行指纹验证,验证通过后方可入场参 加考试。 

  7. 论文答辩信息管理 在册申请人在通过学位授予单位相应专业全日制在校硕士研 究生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课程考试、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及学 科综合水平考试之后,即可通过信息平台向学位授予单位提交论文 答辩申请。学位授予单位审核后组织论文答辩。

  8. 学位授予管理 学位授予单位按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授予硕士学位的规定和 程序受理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。学位授予信息将通过信息平台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备案